禁塑再發力!海口港口一周內連查4車違規品
來源:科(ke)柏盛環保(bao) 發布時(shi)間:2025-07-25
為貫徹落實省市相關工作部署,扎實推進港口禁塑工作, 7月14日至7月20日期間,海口市多部門聯合,持續推進港口等重點區域禁塑監管執法工作,開展了5次港口碼頭禁塑專項聯合執法行動。
執法行動覆蓋秀英港、新海港、南港三大港口。7月15日20:30至次日凌晨02:20在秀英港、新海港成功查獲2輛違規車輛;7月17日下午在新海港成功查獲1輛違規車輛;7月19日凌晨01:40至03:30在南港、新海港成功查獲1輛違規車輛,共計查貨違禁塑料制品2100余箱(件)。執法行動精準聚焦重點港口和關鍵時段,通過及時排查和處置違規行為,有效遏制島外輸入違禁塑料制品行為。
海口市將持續以港口作為全市禁塑重點之一,不斷推進禁塑宣傳與監督檢查工作的常態化開展。與此同時,會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健全執法機制,促進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并且聯合公安部門嚴厲整治闖卡行為。對于多次違規運輸的司機及企業,將予以從嚴懲處,同時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另外,還會加強人員培訓,規范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優化快速響應機制,通過這些舉措凝聚禁塑工作的強大合力,堅決阻斷源頭輸入渠道,不斷鞏固提升我市的禁塑工作成效。
海口市生態環境局鄭重提醒:
廣大運輸企業、物流從業者切實增強禁塑責任意識,嚴格遵守禁塑法律法規,杜絕違規運輸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為,主動配合港口執法人員及相關部門的執法檢查,共同守護海南自貿港的綠色生態!對頂風作案者,絕不姑息!
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呼吁:
廣大經營者和市民朋友,積極主動學習禁塑相關知識并嚴格遵守禁塑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共同拒絕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與使用,攜手守護綠色家園,筑牢海南自貿港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根基。
普法小貼士
運輸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交通運輸部門,以及郵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沒收運輸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超過十萬元的,處貨值金額等額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經營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旅游文化、農業農村、商務、教育、衛生健康、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沒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違反國家有關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