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對上海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組織了驗收。經驗收組評審,上海市建設市場管理信息平臺以建設工程程序和施工過程監管為主線,以工程質量安全和市場主體誠信為重點,實現日常管理業務網絡化和電子化,以項目全覆蓋、管理全過程、部門全參與、服務全方位為宗旨,基本實現了“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已基本達到了驗收標準,通過驗收。2014年12月15日,上海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已開通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中央數據庫的實時對接。目前上海市78989條注冊人員、9661條企業、7394條工程項目數據已接入中央數據庫。
上海市建設市場管理信息平臺采用“1+5+X”的總體架構,即“1個基礎平臺”、“5大業務應用系統”和“X個數據交換系統”。“1”個基礎平臺是一系列軟硬件系統和配套基礎設施。“5”大業務應用系統是“建設程序審批系統”、“工地現場監管系統”、“建設主體管理系統”、“建設市場信息服務系統”和“建設管理統計分析系統”。“X”個數據交換系統是若干個與其他相關部門進行數據交換的系統。
依托統一的信息平臺,上海市在建設程序審批、工地現場監管、建設主體管理等方面深入應用,信息化建設取得的諸多成果,促進上海市建筑行業逐步實現優化升級。
一是建設程序審批信息化。包括工程報建、招投標備案、合同備案、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和竣工備案手續辦理等建設程序均可網上申請,窗口受理辦理,審批過程中的全部操作均實時記錄到系統,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由系統嚴格控制各審批環節,從而減少了人為因素對建設程序審批的影響,提高了辦事效率。
二是建設主體監管信息化。以企業資質審批和個人執業注冊管理為核心,建立個人建檔和作業人員實名制采集系統,加上行政處罰、信訪系統,形成一個以企業和個人信用管理為核心的監管系統。以在滬企業和個人的信息庫為基礎,匯集工程建設過程中企業和人員的業績、處罰等信息,建立了企業和人員信用檔案,并開始試點信用評價。
三是工地現場監管信息化。以工程現場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為核心,以質量、安全標準化、作業人員實名制、監理報告、施工機械管理和應急處置等為具體應用,并通過引入移動手持終端進行監督執法,幫助監管人員更加有效、便捷、實時、準確地進行現場監控。利用信息技術促進“管理體系標準化、監管行為規范化、各方工作責任化”,推進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工作從“被動到主動、從粗放到精細、從單一到綜合、從突擊到長效”,最終達到“管理體系落地、安全質量受控”的目標。
四是推進信息交換應用。信息平臺建設充分擴大外部的信息交換,已與部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庫、市工商法人庫、市社保信息庫、發改委項目庫、公共信用信息庫等數據庫建立了數據交換,自行建立了工程技術人員的電子檔案系統,并在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項目監管和招投標管理中進行應用,簡化了有關手續,提高管理效率,取得良好效果。
★《安徽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通過驗收》
2014年12月26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對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組織了驗收。經驗收組評審,該平臺自啟用以來,已基本建立企業、人員、工程項目、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新采集的項目數據環節較為完整,可實現四庫信息相關關聯,基本達到了驗收標準,通過驗收。12月30日,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已開通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中央數據庫的實時對接。目前,安徽省6848條企業、54210條注冊人員、15406條工程項目數據已接入中央數據庫。
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建設以“大數據”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為主線,以“四庫”建設為基礎,通過對工程項目整個建設周期進行全過程監管,覆蓋全省建設工程企業、注冊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省、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同一個協同工作平臺上獨立辦理業務,通過業務辦理實時采集,保障數據鮮活、準確。
平臺自啟用以來,在許多方面取得實效。
一是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平臺及時、真實、全面地反映企業工程項目建設、人員及信用情況,為資質審批、動態核查提供所需數據。自今年9月以來,通過平臺對建筑業企業資質開展電子化審批,目前已經完成1239個事項。
二是推進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平臺通過企業組織機構代碼、工程項目編碼、人員身份證,實現了對企業、人員和項目的實名管理。實名制管理有效打擊了一些“掛證”行為,近期通過對3萬余名同時在多家企業執業的中高級職稱人員的曝光警示,已有2.8萬人進行了整改。
三是推行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管。從施工圖審查、招投標、質量安全報監、施工許可、現場監督檢查到竣工備案等各環節,全部在平臺完成,實現了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特別是一線監管人員對在建項目的市場行為、質量安全行為的日常檢查,做到了檢查信息實時上傳。
四是促進管理方式轉變。依托平臺,建立了關鍵崗位人員考勤、關鍵材料全過程監管、垂直起重機械控制管理三大系統,著力推進建筑施工現場信息化監管,通過加強關鍵環節監管力度,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陜西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化公共平臺完成驗收》
2014年12月2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對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組織了驗收。經驗收組評審,該平臺已基本建立企業、人員、工程項目、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試運行以來采集的項目數據環節較為完整,可實現四庫信息相關關聯,基本達到了驗收標準,完成驗收。12月24日,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已開通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中央數據庫的實時對接。目前,陜西省18070條注冊人員、1680條企業、569條工程項目數據已接入中央數據庫。
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建設注重頂層設計,按照“兩體系、一平臺”的建設思路,構建了建筑市場動態監管體系、誠信體系和建筑業綜合服務監管平臺,實現建筑市場與施工現場聯動機制。
為保障新建平臺系統生命力,陜西省高度重視推廣應用工作。11月中旬,為在全省推廣數據對接工作,陜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成立了以廳長為組長的全省建筑行業監管改革領導小組,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加快企業、人員、項目、信用“四庫”和“兩體系、一平臺”建設,出臺了《陜西省建設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和《關于加快全省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及開展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先后兩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討和安排部署,并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地方建筑市場監管基礎數據庫與部中央數據對接及運用有關要求的通知》,及時下發了《關于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信息采集工作的預前通知》,推進全省建筑市場信息數據庫采集,全面做好基礎性工作。
為保證今年年底前實現與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央數據庫的實時對接,陜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克服時間緊,任務重的困難,建管辦和信息中心有關負責同志親自帶隊奔赴全省各地市,與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溝通聯系數據對接工作,共同對部省數據對接工作進行商討組織與安排部署,保障了全省各地市項目數據及時上傳,按時完成了部省數據對接任務,為實現“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奠定了基礎。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精簡審批事項規范中介服務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并聯核準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改革的必要性
2013年以來,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工作部署,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通過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大幅減少核準事項,通過修訂核準辦法努力提高辦事效率,通過探索建立縱橫聯動協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改革成效逐步顯現。但是,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仍然存在前置審批手續繁雜、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審批的中介服務行為不規范、收費不合理等突出問題,根本原因是政府管理理念轉變滯后,職能轉變不到位,仍然習慣于以事前審批代替事中事后監管。因此,深化改革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度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二、改革目標和重點任務
按照實現“精簡審批事項、網上并聯辦理、強化協同監管”的目標,改革的重點任務包括:一是精簡與項目核準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二是實行項目核準與其他行政審批網上并聯辦理;三是規范中介服務行為;四是建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構建縱橫聯動協管體系。
三、重點工作任務及進度安排
(一)清理。清理原則:一是屬于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二是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三是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除確有必要外,都要通過修改法律法規,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四是核準機關能夠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解決的事項或者能夠通過后續監管解決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五是除特殊需要并具有法律法規依據外,有關部門一律不得設定強制性中介服務,不得指定中介機構。
有關部門要按照上述原則,分別清理本系統正在實施的前置審批及中介服務(包括名稱、依據、內容、流程、時限等),提出精簡審批事項、規范中介服務的意見,對確需保留在項目開工前完成的審批事項及中介服務(包括設定強制性中介服務、指定中介機構)作出說明,于2014年底前報送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
對屬于企業經營自主權的前置手續,由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確認后于2014年底前公布取消。
(二)確認。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組織專家逐項審核,確認取消、整合、保留的審批事項及中介服務,以及需要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范性文件,于2015年1月底前送法制辦和有關部門。
(三)修法。一是法制辦提出修改相關行政法規的建議,于2015年6月底前按程序報批。二是法制辦于2015年6月底前報國務院,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相關法律。如果暫時不能修法,由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暫停執行相關法律條款,同時抓緊推進修法程序。三是地方人民政府提請地方人大常委會修改相關地方性法規。
(四)公布。一是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設定的前置審批及中介服務,有關部門于2015年2月底前通過修改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予以取消。二是視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修改決定。三是對依據法律法規制定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所設定的前置審批及中介服務,有關部門根據修改后的法律法規對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修改并公布。四是上述工作完成后,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組織有關部門和地方,統一制定并公布保留的審批事項及其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五)立法。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政府核準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于2015年6月底前報國務院,實行新的網上并聯核準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精簡前置審批。只保留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用海預審)兩項前置審批,其他審批事項實行并聯辦理。對重特大項目,也應將環評(海洋環評)審批作為前置條件,由發展改革委商環境保護部、海洋局于2014年底前研究提出重特大項目的具體范圍。
二是優化審批程序。其他確需保留在項目開工前完成的審批事項,與項目核準實行并聯辦理。對于在同一階段同一部門實施的多個審批事項予以整合,“一次受理、一并辦理”。各有關部門都要按照公開透明的要求,制定發布工作規則、辦事指南,并公開受理情況、辦理過程、審批結果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規范中介服務。確立中介機構的市場主體地位,企業自主選擇中介服務。編制行政審批所需申請文本等工作,企業可按照要求自行完成,也可自主委托中介機構開展,行政機關不得干預。行政機關委托開展的評估評審等中介服務,要通過競爭方式選擇中介機構,一律由行政機關支付服務費用并納入部門預算,嚴格限定完成時限。中介機構要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中介服務市場秩序,對中介機構出具假報告、假認證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從嚴懲處。
四是加強縱橫聯動,確保監管到位。堅持“各負其責、依法監管”的原則,建立縱橫聯動協管體系,將工作重心從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后監管。企業依法取得審批手續后,按照批準的建設方案,自行決定開工建設。結合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投資項目建設信息在線報告制度。對于未依法取得審批手續即開工建設的,有關部門要依法查處。建立企業和中介機構信用檔案制度,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將企業和中介機構信用記錄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
(六)建網。“先橫后縱”,在政府外網上部署建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核準機關受理申請后生成的項目代碼,作為整個項目建設周期唯一的身份標識,并與社會信用體系對接。
一是實現中央層面“橫向聯通”。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加快建設中央層面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有關部門根據新的核準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門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聯接,盡快實現“信息共享”,2015年6月底前開始試運行。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通過這一平臺,及時發布區域性、行業性發展規劃和宏觀政策、產業調控、國土、環保等方面信息,引導企業投資行為,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實現全國范圍“縱向貫通”。盡快確立滿足保密要求的統一接口標準,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統一標準分別建立本系統的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并適時聯通,形成覆蓋全國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加快實現“網上辦理”,2015年底前開始試運行。
三是依托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縱橫協同監管。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設置電子監察功能,全程跟蹤、及時預警、嚴肅問責。企業憑項目代碼可實時查詢辦理情況,實現外部監督。
四、組織落實
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制度、技術專門工作小組,抓緊推動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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